钱湖校区和回龙校区自动售卖机投放项目交易机构: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钱湖校区和回龙校区自动售卖机投放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NB2025ZL001908 | 监测编号 | NB2025ZL001908 | ||
| 出租底价 | 365280 元/年(总面积首年)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12-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04 | ||
| 是否国资 | 是 | 资产来源 | 行政事业国有资产 | ||
| 租期 | 2027-12-31 | ||||
| 免租期 | 0 个月 | 免租期说明 | |||
| 资产概述 | 仅提供场地点位,设备需承租人自行提供。 | ||||
资产信息
| 设备名称 | 钱湖校区自动售卖机投放场地 | 设备类型 | 设备/其他(广告位、贩卖机等) |
|---|---|---|---|
| 设备型号 | 设备品种 | ||
| 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租金参考评估值 | |
| 当前状态 | 出租 | 租期到期日期 | 2025-12-31 |
| VR地址 | 视频地址 | ||
| 出租使用用途要求 | 其他:自动售卖机 | ||
| 设备名称 | 回龙校区自动售卖机投放场地 | 设备类型 | 设备/其他(广告位、贩卖机等) |
|---|---|---|---|
| 设备型号 | 设备品种 | ||
| 地区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租金参考评估值 | |
| 当前状态 | 出租 | 租期到期日期 | 2025-12-31 |
| VR地址 | 视频地址 | ||
| 出租使用用途要求 | 其他:自动售卖机 | ||
| 出租面积(总面积) | 出租面积描述 | ||
|---|---|---|---|
| 其他特别提示事项 | 仅提供场地,设备由承租人自行准备 一、钱湖校区: 1、中心区一期1#教育楼(证载建筑面积11836.86平方) 1110教室旁(出租面积不超过4平方)。 2、3#教学楼(证载建筑面积15541.46 平方)二层教师休 息室旁(出租面积不超过4平方)、 一层中间大厅(出租面积不 超过2.5平方)。 3、53#教育楼(证载建筑面积14820.18平方)一层103教 室(出租面积不超过2.5平方)及109教室旁(出租面积不超 过4平方)。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8号,现拟采用公开招租方 式,总面积不超过17平方,租期三年。 二、回龙校区: 1、1号教学大楼(证载建筑面积11550.95平方)1101教 室旁(出租面积不超过3平方)、1105教室旁(出租面积不超过 1.5平方)、1117教室旁(出租面积不超过1.5平方)。 2、Ⅱ号教学楼(证载建筑面积6798.6平方)(出租面积不 超过3平方)。 3、3#教育科研综合楼(证载建筑面积15769.19平方)(出 租面积不超过3平方)。 4、图书馆(证载建筑面积4631.88平方)(出租面积不超 过3平方)。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尽职调查】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对租赁标的尽职调查期。意向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方须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本次招租坐落为招租方自编门牌号;此次招租面积为招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承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 二、【现场踏勘确认】意向方须提前与出租方取得联系,由出租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意向方须与出租方现场签署《踏勘确认书》(经出租方确认,意向方是公司的加盖公章,意向方是自然人的签字),《踏勘确认书》作为承租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三、【面积误差】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四、【交易税费】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服务费标准】承租方需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支付交易服务费(本项目委托方部分交易服务费也由承租方承担)。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默认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并支付交易服务费,未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补足交易服务费。收费文件详见【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甬产权〔2022〕2号 )】https://www.nbcqjy.org/article/zcjwj/zxgz/202202/20220200002516.s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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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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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到一个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公开协议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竞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由交易中心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意向方数量要求 | 挂牌期满征集到合格意向方数量需达到1人及以上,否则 延牌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3.6528 万元 | |||
|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 报名即缴纳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多份优惠 | 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5:00:00前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保函出函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视同意向方自动放弃本标的报名。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 1.意向方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合法、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意向方一经提交报名,不得撤回;意向方被确认报名(申购)成功后,须按公告要求参加后续交易活动; 5.仅产生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确定为承租方; 6.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则以意向方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首位到账意向方应以挂牌价承租; 7.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8.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以及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中心和出租方所有,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中心于确定承租方之日(不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本中心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通知或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证明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 合同签署期限 | 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 价款支付要求 | ||||
| 首期租金支付期限 |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 |||
| 租金支付要求 | 按年支付;租金含运费、电费、安装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 |||
| 租金递增方式 | ||||
| 履约保证金(押金)金额 | 履约保证金(押金)支付期限 | |||
| 是否允许转租 | 否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机构单位 | |||
| 承租方审核级别 | 产权交易中心审核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要求现磨咖啡机和自动售货机具有智能环保,安全性高,全自动清洁,产品通过CCC、CE认证。 2.现磨咖啡机和自动售货机需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 3.一切食品均须符合国家、省、市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等的相关要求并确保在保质期内,杜绝过期或临时食品的销售。在服务期内如因设备或出售的产品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全部由服务厂商负责。 4.现磨咖啡机和自动售货机厂商确保所提供设备的正常工作。若设备出现故障厂商又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的,学校有权要求厂商需更换全新的设备;若连续30天内相同情况发生三次及以上(包括三次),合约即告终止。 5.合作模式:采用设备服务费(含所有费用),开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开票方式。 6.必须确保投放的饮料和食品的卫生安全,过期、变质的饮料、食品不得投放,若因投放的饮料、食品过期或者变质等原因造成的消费者受到的伤害等一律由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损失赔偿。同时本协议立即提前终止。 7.学校为承租方安装和经营自动售货机提供必要电源接口,其他电源设备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自动售货机工作状态时的电源要求为:电压220V,单相电源,可靠接地,三扁插座,防雨防潮,可靠电源线路)。 8.学校对自动售货机有协助保管义务,学校对自动售货机的协助保管义务仅限于及时通知承租方。 9.学校在发现机器故障时,有责任及时通知承租方,并为维护人员进出学校场所提供方便。承租方维修的现场响应时间为24小时。 10.承租方需承诺守法经营,并保证自动售货机所配送商品品质,因产品安全、质量问题造成的顾客投诉或非法经营等造成政府部门的处罚等,全部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偿付责任及法律责任,与学校无关。如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同意向学校赔偿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11.承租方必须确保投放饮料的食品卫生安全,过期变质饮料不得投放,若因投放饮料过期变质等原因造成消费者受到伤害等一律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12.承租方负责机器外观维护,出租方需为承租方的维护工作提供方便。 | |||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 挂牌公告期 |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10次 , 延牌周期:1 个工作日。 | ||
| 不踏勘是否允许报名 | 否 | 踏勘时间安排 | 信息披露公告期,提前个工作日预约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刘小飞 | 标的踏勘联系电话 | 17855848601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浩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87187194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项目附件
| 材料名称 | 下载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方应提交的材料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报名时是否上传电子版 |
|---|---|---|---|
| 踏勘确认书 | 否 | 否 | 是 |
| 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否 | 否 | 是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 | 否 | 否 | 是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宁波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方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方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充分知悉相关交易风险,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6、意向方须同意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
7、意向方须认可《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的所有条款,同意在成为承租方后须按《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版本签署。
8、网上报名按公告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不得自行撤回。
9、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指定结算账户是本项目发布公告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随项目公告同时公布,该账户为意向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10、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11、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意向方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方。承租方即为租赁合同签约方,项目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方。
12、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13、项目披露信息以宁波产权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挂牌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