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6月11日上午10时至2025年6月11日上午11时进行自由竞价,2025年6月11日上午11时整开始限时竞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1.意向承租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为准)
2.意向承租人须提供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有酒店餐饮、展示厅等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以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为准)
3.意向承租人须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个人)的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以提供公告之日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及人个征信报告为准)
4.意向承租方须追加其法定代表人和最大股东作为合同履约担保人(履约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与承租方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担保的自然人也须提供信用报告,审核同上;(以提供担保人身份证及公告之日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为准)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成交者,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未成交者,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首期租金二年一付,后续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前3年不变,第4年开始年租金每3年递增2%。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50%(取整数)。
3.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须在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待标的物房产腾空后,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房产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房产实际移交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首年租金同等金额的履约保函,保证合同期内履约。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3.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4.租赁标的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6.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原承租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腾空;原承租人如报名参加竞买但最终未能竞得的,其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腾空保证金。新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在承诺腾空时间三个月后,原承租方还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本次交易,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
7.本公告与“浙交汇”网站项目页面披露信息如有不一致,以“浙交汇”网站项目页面披露信息为准。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6月9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1号温州国际会展中心一期2楼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878901
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88135101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0577-88309091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0577-88160020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