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等项目厨杂类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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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等项目
厨杂类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等项目厨杂类物资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内容:厨杂类物资(具体品类及规格详见《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等项目厨杂类物资采购清单》)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配送地点不唯一,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六)采购预算:9.4万元,根据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具有有效的经营业务许可证或投标人法人许可证
(四)同一投标人只能由其一家机构参与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物资清单
包括但不限于不锈钢厨具、餐具、清洁用品、厨房耗材等(详见《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等项目厨杂类物资采购清单》)
(二)质量标准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和卫生相关标准,其中食品接触类制品需符合GB480系列标准
不锈钢制品需为清单中对应材质,表面光滑无毛刺;清洁用品需提供消毒产品备案证明
中标人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
(三)样品要求
供货前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样品,经确认无误后按样品标准供货
(四)交货要求
接到采购订单后48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特殊紧急订单应优先满足
(五)售后服务
产品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竞价要求
参与询价的意向投标人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函 、报价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满足信誉要求承诺函前往指定地点参与报价,除授权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外,其余报价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处需加盖骑缝章)。资料缺失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竞价
五、报价要求及付款
(一)报价要求
投标人所投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价,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所投标总价作为评标依据,综合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根据实际清单据实结算,结算总额不超过项目预算价。报价包含产品价格、包装、运输、装卸、税费等所有费用,为最终结算价。投标人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乱报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二)履约保证金
5000元(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缴纳至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项目履约验收结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报价清单须按附件清单格式填写,如有单项报价空白或经咨询市面超三家单位均反映超过市场合理价格范围的,整份报价作无效处理
(四)付款方式
按季度结算,该季度结束后次月对该季度合格供货量进行核对,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支付货款,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要求
(一)信息保密要求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告、公布、出版、转让等其他任何形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不得将采购人项目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用作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
(二)争议解决
项目服务过程中,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采购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七、评标办法
(一)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不接受二次报价
(有效最低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中标人,即在全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中标人。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采取询价小组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二)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不符合竞争要求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其他经评标小组一致认定应予废标情形的;
5.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
八、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一)投标函(不含报价)
(二)报价函 (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填写不含税价,本次为不含税价中标),多个报价的将视为报价无效。报价清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企业证照
(五)满足信誉要求承诺函
(六)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等项目厨杂类物资清单
九、合同签订
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次低的投标人递补为成交中标人,同时采购人可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十、违约责任
(一)供应商供货延迟违约
若供应商未按订单约定时间(48小时内)交货,每逾期1天,按该批订单货款总额的0.5% 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批订单,且供应商需赔偿采购方因缺货产生的应急采购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溢价采购费、运输费)
特殊紧急订单逾期超过24小时的,采购方有权直接取消订单,并扣除该供应商当月结算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二)供应商质量违约
若交付产品不符合本公告质量标准(如不锈钢非清单要求材质、无消毒备案证明等),采购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退换货,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退换货导致采购方缺货,供应商还需按本条款第1项承担延迟违约责任
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方食品安全事故、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供应商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行政处罚金、品牌损失赔偿等),且采购方有权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江禾食语公司任何采购项目
单季度内累计出现3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的,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期限,且不予退还已预留的质保金
(三)供应商资料虚假违约
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检测报告、信用记录等资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一经查实,采购方立即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立即解除,供应商需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若造成采购方损失的,还需全额赔偿
(四)供应商转包/分包违约
供应商违反本公告“不得转包或分包”约定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需支付合同总额15%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方重新采购产生的差价损失
(五)供应商售后服务违约
采购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供应商未在24小时内响应或未按“三包”要求处理的,每逾期1天按异议产品货款的1% 支付违约金;拒不处理的,采购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损失费用,不足部分有权向供应商追偿
(六)供应商发票违约
供应商未按约定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发票存在瑕疵导致采购方无法抵扣的,需在采购方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且需向采购方支付发票金额10% 的违约金;逾期未重新开具的,采购方有权暂缓付款,直至问题解决
(七)违约金执行说明
本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可由采购方从应付货款或质保金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有权向违约方追偿
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后,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除采购方已解除合同的情形外)
十一、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一)提交地点:合肥市瑶海区天井湖路一号海创景寓滨河湾社区3号楼202室
(二)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下午15时 (开标时间) 加急标书代写
(三)投标方式:现场递交
(四)纸质投标文件封面需密封提交,加盖骑缝章
(五)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报价文件,拒绝接收
十二、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合肥江禾食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天井湖路一号海创景寓滨河湾社区3号楼201室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0551-64416693
如对项目及询价通知书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电话咨询
附件:
附件1: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等项目厨杂类物资采购资响应文件.docx
附件2:瑶海区机关办公楼机关食堂等项目厨杂类物资采购清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