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息关于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询价公告
各相关检测机构:
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局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询价公告如下:
一、抽查范围
本次抽样地点定为海东市辖区内,抽样场所包括生产、销售领域,计划抽样190批次,涉及工业生产资料、车辆及相关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儿童(婴幼儿)及学生用品、燃气具配件、家具及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及家用纺织品、日用杂品、殡葬用品9大类,预算金额21万元,具体产品类别见附件。
二、组织实施
相关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18号令),以及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等要求开展抽样、检验及结果处理等工作。
1.抽样。抽样工作原则上由承检机构实施,承检机构应与我局、抽查对象所在县区局加强协调,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抽样工作,规范填写抽查文书。各县区局应加强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告知,配合抽样工作,依法查处拒检行为。
2.检验。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开展相应产品检验,不得擅自改变抽样方法、检验项目和判定规则;严格检验报告审查,客观、公正、准确地出具检验结果。
3.结果处理。市局、各县区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对不合格产品经营主体进行处理。
4.各经营主体应依法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保证产品质量;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保护消费者权益;配合监督抽查,如实提供监督抽查所需材料和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
三、有关说明
此项工作是2025年海东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具体落实,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抽检产品和抽检方式。请满足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于2025年3月11日前以正式文件向我局提供以下资料:
1.样品的主要检测依据、检测指标,无法检测的请注明;
2.样品的检测费用(包含贵单位抽检人员的差旅费用、抽样样品往返运输费用、检验费用、检验报告邮寄费用等所有因抽检工作产生的费用);
3.相关资质;
4.贵单位及人员的检验资质和类似业绩证明文件。
联 系 人:李龙 胡文君
联系电话:0972-8615133
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172号
附件:2025年度海东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